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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河晨报讯(记者 祁克宁)一场一秋雨一场凉。9月19日,从运城市热力公司获悉,今冬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开始缴费了。今年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收费标准与去年一样,居民用户(学校、幼儿园、养老院)为每平米16元;非居民用户为每平米24元。
今年供热收费执行运城市物价局运价管字〔2012〕149号和运价管字〔2013〕144号文件有关规定,居民用户每平方米16元,非居民用户每平方米24元。其中,运价管字〔2013〕144号文件《关于运城市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价格的补充通知》规定 ,居民用户(包含学校、幼儿园、社会福利机构)按建筑面积计算,不考虑建筑层高;其它建筑物按建筑面积和建筑层高3米为基数计算,层高在3米以下(含3米)的,折标系数为1;层高在3-4米(含4米)的,折标系数为1.3;层高在4-5米(含5米)的,折标系数为1.5;层高在5-6米(含6米)的,折标系数为1.9;层高在6米以上的,折标系数为2.8。
对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,我市执行“两部制热价”,总热费等于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之和。居民用户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4.8元,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.204元;非居民用户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7.2元,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.306元。实行热计量收费的居民用户,先按现行面积热价预收热费,采暖期结束后,按“两部制”热价计算,实际热费高于按现行面积热价预收热费的部分,不再向用户补收;低于按现行面积热价预收热费的部分,应在供暖结束后退还给用户。
对于申报空闲房的采暖户,供热公司将对其进行审查。审查通过的,供热部门将对其按照现有采暖费的30%收取采暖费,即基础热价,民用每平方米4.8元、商用每平方米7.2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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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期责编:杨晶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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