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梨树县双河乡村民高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,。
被告人高某,系梨树县双河乡某村农民,2012年他为别人借款担保,后因债务人到期未偿还欠款,,2015年10月,,高某承担连带责任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,、执行听证传票、财产报告令。高某在限期内没有履行给付义务,既未出席听证会,也没有对财产情况进行申报。
,并查封被告人玉米1.25万公斤。,但必须保留价款。
2015年12月末至2016年初期间,高某将玉米变卖,但没有保留价款,。
案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,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。
:,变卖查封标的物,没有保留价款,。涉嫌拒执罪,案件移送公安机关。
,规避执行、恶意逃债的行为都是徒劳的,主动履行法律义务、讲求诚信才是人间正道!
来源:吉报调查
原标题:梨树县双河乡村民高某拒不执行判决,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