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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抚州天顺老年公寓寄养智障者 管理乱条件差存安全隐患
  • 2021-05-13 01:26:07

  • 核心提示

    一座破烂不堪的老式居民楼,一楼是家具加工厂,沿着老式楼梯至二楼、三楼,每层楼都被分割成大小不等的房间,房间里除了床、桌子外再无其他物品。这是抚州市临川区的一所民办养老院。
    这所养老院与众不同之处还在于,被指已数年未年检,且消防严重不达标。然而这样的老年公寓里竟居住着数十位来自救助站的智障人员,老年公寓方与救助站签有协议,按照大小便能否自理程度,救助站每月为其支付一定费用。公寓内生活场景触目惊心。


    天顺老年公寓居住条件简单恶劣,安全隐患严重


    老年公寓里住着大量智障人士

    6月4日上午,抚州市临川区消防大队对辖区内的民办养老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。在临川区剪子口,一家名为“天顺老年公寓”的民办养老机构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,这家养老机构消防严重不达标,与此同时,公寓内一群特殊的“客人”也引起了检查人员关注。
    走进养老院二楼走廊便能闻到一股浓浓的霉味,房间里几乎黑乎乎一片,床铺无一例外都是凌乱不堪、污垢清晰可见,天花板上挂的灯泡是房间惟一的“电器”。几位蓬头散发的老人在门口歇息,整个养老院气氛异常奇怪。
    但更令人吃惊的还在三楼。检查人员走至三楼时,发现惟一通行的大门被院方用铁链锁上,铁门内却有些衣着破烂的人,这些人并不理睬外人,行为异常。铁门打开后大家才发现,这些都是一些智障人士。
    与之前的二楼相比,三楼的条件更为恶劣,地上到处都是排泄物,气味令人作呕。记者粗略统计了一下,整个楼层大概有三十多名智障人士,他们3至4人待在一个房间。这些房间中部分放有简易的床,有的则只放了张破旧的床垫。而这些智障人士有的蜷缩在房间角落,有的直接躺在水泥地上,居住条件非常简陋且混乱。
    新法制报记者进一步观察后发现,在三楼的这些房间中有老有少,年龄小的只有十来岁,年龄稍大的近80岁,而且男女混居。
    此外,这些智障人士连基本的语言表达能力都不具备,大部分人比较瘦弱。


    救助站付费寄养智障人士


    “这些都是抚州市救助管理站送到我这边的。”该养老院负责人肖淑萍告诉记者,这些人都是三无的智障流浪乞讨人员,来到老年公寓已经很久了,养老院和市救助管理站签有寄养协议。
    据肖淑萍自己介绍,2012年,抚州市救助管理站一位杜姓站长(已退休)找到自己,于是双方开始了寄养合作。
    然而,对于老年公寓的具体人数,肖淑萍却三缄其口,只说目前养老院共有50多人,其中30多人是市救助管理站送至此处的智障人士,这些智障人士由救助管理站支付费用,按照大小便能否自理,每月支付600、800、1000元三种不同寄养费用。
    “救助管理站每个月都会送人进出,其中还包括一些智障的孕妇,这些孕妇我都亲手为他们接生。”说着肖淑萍抱出一名还不到一岁的婴孩,她告诉新法制报记者,这是一名智障人员去年9月份所生,她为小孩取了个小名叫“唐唐”,而“唐唐”每个月支付的费用也才一千元。
    “这里连最基本的消防通道都没有,平时大门紧锁,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。”面对这样一所寄养了大量智障人士的养老院,消防大队工作人员介绍说,养老院内没有消防指示牌,加上楼下还是一个家具厂,消防严重不达标。
    尽管如此,肖淑萍却不以为然,她告诉记者,自己全年都会在养老院,如果有什么紧急情况,自己都会看到并予以控制。
    随后,记者提出查看当初签的寄养协议,肖淑萍以不方便找为由拒绝了记者的要求。但她告诉记者,自己是按照合同上约定的照顾这些人,平时对这些人可好了。



    人数难核实暴露管理混乱


    为了弄清老年公寓和当地救助站之间到底签有怎样的合作协议,6月4日下午,记者找到抚州市救助管理站,在这里记者找到了当初双方签订的寄养协议,实际上也就是养老院的老人入院合同,只是格式化的约定入院的费用等。
    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这些智障人员是救助对象,他们自身无力解决食宿,无亲友投靠,又不享受低保供养。
    当记者想要查询具体有多少智障人员被寄养至天顺老年公寓时,这个问题也难住了救助站的工作人员。工作人员拿出一沓登记资料,但这沓资料并没有将寄养的、已经接走的、死亡等各类人员资料分开登记管理。由于这些智障人员无法提供姓名,工作人员为他们统一编号管理,然而这些资料上的编号前竟然出现“约”字。
    经过一番查找,工作人员很明确地给出共53人的说法,而这个数字和肖淑萍给出的30多人相差甚远。当记者再次致电肖淑萍,其改口称确实是53人。
    为了弄清到底有多少智障人士被寄养,,由于老年公寓自行缴费和救助站寄养的管理非常混乱,记者仍无法统计具体的寄养人数。
    记者随后再次来到抚州市救助管理站,该站站长陈志成拿出了早已整理好的资料,这次资料显示共有48人寄养在天顺老年公寓,但这一切与该站提供的《救助人员入托安置表》又不相符。
    记者将《救助人员入托安置表》与寄养协议逐一比对,发现其中协议编号为25号和77号无法匹配;另外,协议编号为33号约50岁的女子和协议编号为87号的约25岁男子,早在2014年的11月已死亡,但直至2015年5月,其寄养安置费用800元、1200元仍在正常拨付。工作人员称此为工作失误。
    此外,这份《救助人员入托安置表》还显示,每月寄养安置费用为800、1000、1100、1200不等,并没有出现肖淑萍所提及的600元之说。对此,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没有作出任何回应。而对于资金的来源,工作人员坦言,,实行实报实销。



    两级民政部门说法不一


    为何要将智障人士寄养在民办的老年公寓呢?6月5日上午,。
    该局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局长赵明接受了新法制报记者采访,他表示智障人员被寄养在有能力的社会民间养老院是很常见的做法,将他们寄养在天顺老年公寓实属无奈。
    “抚州市的救助站是全省最差的,局里面也知道被寄养的环境确实有点差,但当年并没有其他养老院愿意接收这些智障人员。”此外,赵明还表示,尽管天顺老年公寓条件很差,但是有民政部门的行政许可手续,寄养在这样的老年公寓并不违规。
    ,,天顺老年公寓已经多年没有年检,其环境、软硬件条件都无法达标。,但总是没有结果,。”7
    记者随后两次前往天顺老年公寓采访,楼层的大门都是紧锁,当询问到老年公寓食堂阿姨是否到卫生部门办理健康证时,老年公寓的工作人员纷纷回答“用不着”。此外,这些工作人员也没有受过专业培训,甚至连基本的安全知识都没有。
    “消防安全设施缺乏是最关键的问题,老年人和智障人士行动都非常缓慢,要是发生火情等突发意外,疏散就成了非常棘手问题。”采访中饶冬贵也表达了对安全问题的担忧。
    对于没有手续和消防不达标一说,肖淑萍并未否认,只是辩称,自己也是在做好事,会改好的。



    救助智障人士可设专属机构


    “社会救助是政府责任,在鼓励民间力量进入同时,要注意民间机构也要有一定门槛,宁缺毋滥才是关键。”对此,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赖亦明表示,无家可归的智障流浪者是弱势群体当中的弱势者,相关保障体系必须更加细化,而不是简单的将其视为一个“包袱”丢给民间机构。
    如果寄养的民间机构连最基本的安全都不能保证,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还将弱势群体托付给这些机构显然是不负责任的,如此下去只能是政府花了钱也没办好事。赖亦明坦言:“鼓励民间救助更要强调政府责任,这里的责任还体现在引导、,最好能形成相关机制。”.
    赖亦明认为,实际上救助管理站实施的是临时救助,而社会救助难题的解决之道在于如何借助两只手——政府福利部门、NGO(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)。“并不是说所有的智障者都需要通过福利保障来养着,官方和民间都可以建立智障人士专属机构,使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报酬,再将报酬用于智障者本身以及本机构的发展,形成良性循环。”
    6月5日,,,并已经向市政府申请新建救助(救灾)中心,目前已经被列入2015年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,初步预算已经出来,预计今年年底就会动工,建好后将设有200个床位,供智障人士临时寄养。
    由于消防严重不符合要求和涉嫌无证经营养老院,。


    (记者黄建华对本稿亦有贡献)7 V! I) D/ ^( S }# X8 o/ q0 G& I1 `5 B

    ◎文/图新法制报记者康春华张友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