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巢湖房产
公众号ID:chfc0565
致力打造最专业的巢湖新房、
二手房交易平台!
关注了解更多房产信息
5月22日上午,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。
据指控,2017年11月7日,53岁的褚某某和75岁的被害人王某某同住巢湖市一家敬老院,因白天褚某某和王某某发生矛盾,褚某某心生怨恨,后捡了一根木棍,砖头放到自己的宿舍。凌晨时,褚某某将砖头和木棍搬至王某某的宿舍前,打开窗户,朝王某某头部、胸部丢砖头,后通过窗子爬进宿舍,用木棍击打王某某头部,王某某欲跑开,被褚某某击打后倒在床上,褚某某又拿来棒槌,击打王某某直到没有反应。褚某某逃回自己宿舍。
经鉴定,王某某系头面部钝器伤,导致颅脑严重损伤死亡;褚某某为中度精神发育迟滞,限定刑事责任能力。检方认为,褚某某以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致一人死亡。应当以故意罪追究刑责。褚某某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,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。该案将择期宣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