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《江北新区直管区人才安居办法(试行)》出台,解决人才对住房的后顾之忧,吸引和留住各类优秀人才在新区创业创新。
根据《办法》,A、B、C、D、E、F类人才指符合《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(目录)》中认定标准的。人才安居方式有人才住房、共有产权房、人才公寓、公共租赁住房和购房补贴、租赁补贴六种安居方式。人才在江北新区直管区工作不满一年的,首年原则上以租赁补贴为主;其后,人才可根据自身需要和政府提供的安居方式,自主选择实物安置或货币补贴,鼓励人才选择货币补贴的安居方式。
其中,A、B、C 类高层次人才,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放宽到现有标准的2倍,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到限额的4倍。A、B、C、D、E 类人才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,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A 类人才和在直管区承担国家(国际)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(团队),实行“一人一策、一事一议”。原则上可在直管区选择申请面积为2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或人才公寓,免费入住;不低于300万元的购房补贴和每月10000元的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。
C类人才可分别申请150平方米左右、120平方米左右的共有产权房或人才公寓,也可申领每月分别为7500元、6000元的租赁补贴。
记者了解到,今年新区直管区计划建设人才安居房37万平方米,公共租赁住房1.2万平方米。为了让人才安心创业就业,《办法》规定, 人才安居项目规划选址应综合考虑城市轨道交通、产业布局、公共配套,实现产城融合、职住平衡。教育、医疗、道路、公交等公共设施应同步配建。